新闻资讯

上海地铁现黄牛占座后有偿让座?假的!男子已被行拘

2026-01-09
浏览:
返回列表

竟然花5块钱就能够在早高峰时段的地铁上买到一个座位,这般看起来好像挺“聪明”的交易行为,实际上在其背后是已然踩到了法律以及公德的雷区。

地铁座位的公共属性

处在地铁车厢里头的每一个座位,皆是城市那般公共交通系统所给予的公共服务设施,它进行设计的最初想法,是用来服务全部买了票乘坐车子的旅客,它使用权的分配依照极其基本的“先到先得”这个原则,这样一种公共资源的属性,决定了它没办法被任何一个个人独自占有或者当作自己的东西 。

上海地铁16号线把偏远居住区跟市中心连接起来,早高峰的时候客流量极大,座位必然变成稀缺的资源。但正因为稀缺,才更须要公平分配。把公共座位当成能交易的私有物品,这从根本上弄混了公共设施和私人财产的界限。

有偿占座的法律风险

在法律层面加以审视,这样一种占座收费的行径,极有可能会面临惩处。有律师相当明确地作出指出,像这类行为要是对公共场所秩序造成扰乱,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能够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拘留。尽管此次事件当中的发布者后续承认是出于博取眼球的目的而进行虚构,然而其描述的行为自身具备违法性质。

这种行为,使得地铁正常的乘车秩序被扰乱了。要是放任个别人经由付费提前锁定座位,那么排队候车、有序乘坐的基本规则就是被破坏了。这不仅是对其他守规乘客权益造成了侵害,还构成了对公共管理秩序的挑战。

与黄牛行为的相似性

律师把这种行为类比作“黄牛”,这是准确无误的。两者核心的相似之处存在于,都是对公共资源或者紧俏服务的稀缺性加以利用,借由抢占并且加价转让从而谋取利益。不管是抢购车票、挂号,又或者是争抢地铁座位、小区公共车位,其本质都是不适当地侵占公共福利。

此类比有益于公众领会其危害,它可不是单纯的那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所涉交易,而是把本应平等去享有的公共服务给转变成为了价高的一方能够获取的商品,这会促使投机取巧的风气得以增长,进而对社会公平造成损害。

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

指定让座有着带来安全方面隐患之处存在,在进行地铁运行这个期间,处于座位之上的乘客是需要就自身人身安全去负责的,要是允许出现“指定转让”这种情况,那么就有可能引发涉及安全责任的纠纷状况,就好比因为座位转让从而产生的争执这一情况,在列车处于运行状态时是有可能致使肢体冲突出现的,这样会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 。

这同样会对地铁工作人员的正常管理造成干扰,要是大量出现这类私下交易,那么车厢秩序将会难以得到维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就会对疏散效率产生影响,公共安全并非小事,任何有可能扰乱秩序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警惕 。

正确的让座行为准则

那么,在地铁之上究竟该以怎样正确的方式去让座呢?主动给老人让座,主动给弱者让座,主动给病人让座,主动给残疾人让座,主动给孕妇让座,以及主动给怀抱婴幼儿的乘客让座,这是社会一直所提倡的美德。这样的让座行为是基于公德心而产生的,是出于对特殊群体的关怀之情,而绝不是在行使某种所谓的“指定权”,并且更加不应该去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让座位这件事应当是出于自愿的,是没有报酬且是当即就进行的。当看到有那种存在需要且有需求的乘客时,在靠近的位置起身去给对方让座就行。没必要、也实在不应该借助线上交易提前去“预留”或者“转让”座位。只有保持住行为这方面的纯粹性,才能够维护住它所具有的公益性质呀。

治理与防范措施

地铁运营方针对这类行为本就存在应对机制,上海地铁已明确,要是乘客碰到类似情形,能够向工作人员去反映,或者拨打服务热线,运营单位是享有权利的,对于那些扰乱秩序且屡教不改的人,拒绝给予服务,并且移交给执法部门来处理 。

从长远的角度去讲,可以试着探索构建起信用惩戒的制度机制。把占座位并收取费用之类的不文明行为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关联起来,在选定的一定时长范围内对其乘车的权利加以限制。这样做能够提高违规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从而形成有力的震慑效果,进而维护大多数乘客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般把公共资源按明码标价的行径,你觉得除去法律惩处之外,在社会层面还能够怎样去构建更为有效的约束,以此来杜绝此类投机取巧的风气呢?请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要是认为本文具有启发性,也请点赞予以支持。

搜索